摘要:国际连锁品牌往国际化扩张发展,很少是加盟转直营,大多都是直营会适度采取加盟;以星巴克为例,在美国本土完全直营,国际化发展时,采取区域加盟,仅授予区域加盟商直营开店。有许多台湾直营连锁总部,都曾因开放加盟出现控管问题,而急踩剎车; 如:白木屋...
国际连锁品牌往国际化扩张发展,很少是加盟转直营,大多都是直营会适度采取加盟;以星巴克为例,在美国本土完全直营,国际化发展时,采取区域加盟,仅授予区域加盟商直营开店。
有许多台湾直营连锁总部,都曾因开放加盟出现控管问题,而急踩剎车; 如:白木屋蛋糕、欧德家具、胡须张卤肉饭、太平洋房屋中介等。
加盟真的是毁灭品牌最快方法?
或是培养竞争者最佳途径?
其实以台湾最大加盟连锁总部7-11便利店为例,其5200店中加盟店有4200店之多,7-11并没有因此不能发展成品牌? 或者让竞争者有可趁之机?
7-11的经营反而因加盟店的加入而如虎添翼,带领一群老板经营的效益,远胜一群员工,仅人力资源的效益即十分明显。
加盟连锁管控的重点在于加盟模式的选择,选择什么样的模式决定品牌的发展空间;
加盟连锁总共有五种模式!博哥和大家一一分享: 委托加盟:开店投资成本由总部出资,再透过加盟将经营权授予加盟者,形成总部控制所有权,进行高控管的加盟模式。
特许加盟:总部与加盟者合出资源开店(没有合资关系),各自拥有店铺部份所有权,也因总部涉入控制关键设备或资源的所有权,亦可发挥高控管效果。
自愿加盟:加盟者取得完整店铺所有权,唯总部透过合约、制度、督导、商品、配方或知识产权行使管理权,规划得当则可发挥适度控管之效。
供货加盟:加盟合作双方主要关系建立在商品供应之上,总部收取的加盟费用由三金减少为二金,即不收取管理金,所谓管理金是加合作关系存续之管理费用的收取,由此可见,总部并不提供管理服务。
合作加盟:双方合作仅止于开店,共享品牌而已,总部除不行使管理权外,亦少量或不提供供货服务,总部仅负责帮助把店开起来,日后主要是靠自己经营。
若要开放加盟,连锁商业模式的盈利性是关键,要真实地靠店的经营来赚钱,仅靠加盟赚钱是不能长久的。
【新连锁商业模式博哥谈】